目的与适用范围1
1 为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无形资产含义: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1 公司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2 公司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
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3
1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 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4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5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3
1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3
1 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量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3
2 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3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