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金银楼大厦灯光亮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招远市招金银楼大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 6 月目录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三章开标第四章评标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授予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附件前 附 表序号须 知 内 容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招金银楼大厦灯光亮化工程 建设单位:招远市招金银楼大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招远市开发区招金路以东,温泉路以北工程内容:招金银楼大厦灯光亮化设备供应及安装
计划工期:安装工期为_ 年 月 日 至 _ 年 月 日 前完成全部灯光亮化安装工作,并调试完毕,保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应谈报价
3承包方式: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法律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附预算书)在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60%进度款;灯光亮化工程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已完工作量的70%;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报告后付至已完工作量的90(80)%;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定案后付至工程造价的95%;工程造价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按规定无息付清余款
7谈判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采纳现金、银行汇票、五区转帐支票、电汇等形式均可),保证金在谈判会议前交于招标代理单位
谈判会议开始时未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结果后 5 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