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人民法院报/2019年/3月/21日/第008版调研工作加强网络治理打击网络犯罪——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课题组成员朱战利许建军谢亚非随着社会发展,建立在互联网、移动终端基础上的“微传播”丰富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的现象日渐突出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就该院近三年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基本情况2016至2018年,山阳区法院共受理76件网络犯罪案件
其中,2016年受理16件,2017年27件,2018年33件,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呈上升态势
具体来说,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占比较大
该院受理的76件网络犯罪案件中,有将近60%的案件为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
犯罪主体以办理低息贷款、信用卡,发布招聘广告等方式吸引受害人进行信息登记,预交定金、押金等,骗取银行卡支付密码、金钱等
涉案领域不断扩展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2016年涉及6个罪名,2017年涉及9个罪名,2018年涉及12个罪名,除侵犯财产类犯罪以外,还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类型从侵犯财产扩展到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领域
犯罪主体低龄、低学历化特征明显
犯罪主体年龄分布在20至44岁之间,其中30岁以下占比将近80%
同时,犯罪主体普遍学历较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7%,高中、高职学历占比26%,初中、中专、小学等学历占比67%
犯罪手法呈现多样化趋势
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财产类犯罪大多经过精心包装,难以直接从外观上进行辨别,迷惑性较强
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类犯罪则主要由网络交友引起,形式多变,易于伪装
此外,犯罪主体往往根据网络信息不断设计、翻新犯罪手法
犯罪危害性较大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利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