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合同 委托人: (讨论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地址: 讨论开发人: (讨论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委托研发项目名称为:第二条 项目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1、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 2、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必须是经过乙方制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制造性和新颖性
制造性,即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制造性劳动,探究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制造项目,这种发明制造的项目,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3、乙方提交的技术研发成果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应具有有用性、兼容性、可操作性强、使用简便的特性
即该技术直接用于甲方的电梯无线紧急通话系统,与甲方系统对接无冲突和干扰,操作人员经培训即可熟练使用
4、乙方提交的技术研发成果应保证甲方实现远程操作,减少工作量和维护人员的目的,进而实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目标
5、甲乙双方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包括以技术报告、文件、软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以及以产品、设备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6、乙方在提交的技术研发成果的同时,应帮助甲方实现成果的实施和人员的培训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的系统维护
第三条 项目委托研发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研发资金
2、乙方负责项目的研发
研发场地、人员,及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周密、合理的讨论开发计划,包括实施讨论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讨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