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评选制度(季度、年度)为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除了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外,公司将进行季度及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阔员工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
特制订本制度
一、季度、年度优秀员工参加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一)参加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1、参加评选对象:季度优秀员工参加评选对象:门店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除外)
年度优秀员工参加评选对象:公司总部、门店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除外)
2、评选名额:评选名额数量= 门店全员在职员工总人数 * 3%(进位取整数)例如:XX 店目前在职人数 53 人,评选名额数量= 53 * 3%=1
59≈ 2 名XX 店目前在职人数 73 人,评选名额数量= 73 * 3%=2
19≈3 名二、季度优秀员工参加评选条件、要求(一)季度优秀员工评参加评选基本条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可参加优秀员工评选: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或通报批判
2、遵守考勤纪律,连续 3 个月出勤,病事假请假总天数不大于 5 天
3、工作仔细负责,积极主动,热情友善,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4、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仔细热心,成绩显著受到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
5、热爱公司,自觉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忠诚公司,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各项团队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评选条件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加评比,经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