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出租人:联系电话:承租人:联系电话:宁波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出租人(甲方): 证件 证件号码: 住址:承租人(乙方): 证件 证件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宁波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元/月;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一付三,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左右,向房东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