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通用内容与方法》讲义唐开永第一节 关于企业领导依法履职情况检查企业领导依法履行职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如:1、工厂制企业的厂长;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经理);3、一人独资企业的企业投资人;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照主;5、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领导履职情况的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七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1)主要检查内容1、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职工的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管理体系,做到“人人有责”;2、还应包括各级职能部门、科室的安全责任,形成横向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负责";3、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要求、考核办法、奖惩等内容
不同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细化和分解,一般应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遵守安全规章和从事本岗位工作安全要求等内容
(2)主要检查方法1、直接询问主要负责人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职责;2、调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推断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3、查看责任制内容是否包括了全体从业人员,重点查看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4、检查责任制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能反映本岗位安全工作的需求;5、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责任;6、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7、是否建立了配套的考核系统,是否按期考核,有无奖惩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情况(1)主要检查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