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 3 个特点:1。法律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2.法律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3.法律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讨论和探究之中。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别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 3 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2.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