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维修服务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汽修美容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维修美容部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特制定此制度。一、公司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店长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和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2、考核营运过程中员工违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 12 月 21 日至当年 6 月 20 日,并将结果于 6月 31 日前报修理厂;2、考核实行 100 分为优,85 分以上为良,85-60 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违规事故,将“一票否决”.3、公司安全办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 500 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 200 元;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判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各项工作.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六、奖励细则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在店铺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 200 元的考核奖励.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在年底可参加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 500 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 200 元;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