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QG/SBC AB112—2024/E 签发人:陈 明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1
1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做到依法办事,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保障员工生命的健康和安全,确保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地进展,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和全体员工
1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管理体系,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树立“管事必管安全"的观念,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协作队伍工作中的安全职责,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各级领导在各项施工生产经营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专业责任制,做到依法办事
3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工作
4 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各负其责”的原则,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施工生产安全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各责任层的责任制概述3
1 公司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指导、监督职责
负责编制年度以及特别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考与 OHSMS 有关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以及事故的报告、内部调查和处理
2 分(子)公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域分公司对接属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