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联社借(冒)名、假名贷款清理方案根据《平鲁联社借(冒)名、假名贷款排查方案》并结合省、市 2 级验收组对我社借(冒)名、假名贷款验收工作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加强对我社借(冒)名、假名贷款的清收与处置力度,明确各环节岗位责任,有效降低资产风险,保全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 借(冒)名、假名贷款清理内容(1)专项整治对象2024 年 10 月 30 日业务部上报朔州办事处、省联社的借(冒)名、假名贷款;由稽核部门上报省联社稽核处的借(冒)名、假名贷款
(2)借名、假名、冒名贷款表现形式① 假名贷款
即凭证署名的借款人不存在,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自身或内外勾结,以伪造、编造的虚假借款人身份信息材料,以虚假借款人名义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的行为
② 冒名贷款
即实际借款人冒用他人之名借款
任凭证署名借款人存在,但并不知情(或予以否认),本人也未在申请书及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自身或内外勾结,利用所掌握的他人身份证明材料,骗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③ 借名贷款
借款人存在,合同借款人与资金实际使用人非同一人,但合同借款人知情并认可实际用款人以其名义贷款,清理时,借款人、实际用款人之一无条件、全额承接贷款债务(或两人无条件、分比例、全额承接贷款债务)
具体可分两种情况:A、贷款由借款人本人办理,资金为他人(实际用款人)使用
B、贷款非借款人本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实际用款人以借款人名义办理,合同借款人本人未在申请书及借款合同上签字,资金为合同借款人认可的他人(实际用款人)使用
二、借(冒)名、假名贷款清理办法(一)在对所有借名、假名、冒名贷款等问题贷款情况全面摸清、登记后,要逐笔讨论分析,准确划分类别
实行各种有效措施,分类处置,逐一处理,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对于态度积极、有能力还款的,要即时收回;无法即时收回的要明晰债权债务关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