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位于第层,共(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乙方对甲方所要购买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同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乙方已于年月日交付房屋定金拾万仟佰拾元整;2、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年___月__日)将全部购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交付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 ,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房屋交付:1、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年月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
2、办理交房的费用(含办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维修基金、物业费、天燃气入户费、有限电视入户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或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有义务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协助乙方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年月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