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为法律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友副组长:王曙梅成员:宫世杰、林伟、苏晓玲、徐学华、蒋吉壮、姜奎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李长友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
五、由院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科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