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制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辉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封丘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郭自强;组员:王杰琼、史冬华、李俊鹏、张 瑞、祝 玲、黄 鑫(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预案和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检查督导方案;应急事件突发时,负责启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预案并指挥、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 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 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