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 同 书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住建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顺延。6。工程质量: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01 执行。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二、材料确认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顺延。3。凡属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顺延.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三、水电供应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2。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顺延。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在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