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施工监理合同2024-6—24 10:39 【大 中 小 】【打印】【我要纠错】 甲方: (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监理概况 1、 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工程名称: ②监理范围:A 家装施工合同以内的项目估计 元 B 主材 估计 元 C 安装厨房设备、门窗 估计 元 D 安装地板 估计 元 E 安装热水器、浴霸 估计 元 ③总投资: 监理范围内估计总额 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 监理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 业主同意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 监理取费 1、 参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京价(收)字(1996)第 043 号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 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醛 A、 3 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 计 元。 B、 3 万元以上的按 %计醛计 元. 3、 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 30%计 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 50%计 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 20%计 元. 三、 监理人责任义务 1、 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仔细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 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 业主的责任义务 1、 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 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 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