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工作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作概况 工作名称: 化粪池清理及下水管路疏通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清理化粪池 2 个,售楼中心 1 个,计 30 立方米办公区 1 个,计 8 立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间1、合作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
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第三条验收 每次清理工作完成后,乙方工作人员应请甲方专项对接人现场进行验收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1、 清理费用(含税费)为元/车,每车载重五吨,管路疏通费用(含税费)为元/次
2、乙方完成当次化粪池清理或管路疏通工作,在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在乙方完成工作次月向乙方支付上月化粪池清理费用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
4、由乙方根据现场清理情况,按实际验收结算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现场用水、用电,配合乙方的工作和环境清洁
2、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义务1、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每次清洁后需令池子洁净见底
把池盖复原后须对现场进行清洗、打扫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做出充分的安全措施及警示标志,以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如因乙方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追偿、投诉及赔偿等全部费用
4、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