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规章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实现工作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1、作息安排1.1 营业时间:8:30—18:00兼职: 8:30–13:00 ,13:00—18:00(工作人员到店后进行卫生保洁及营业准备工作)2、考勤管理2。1 所有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2.2 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 60 分钟以内到公司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 60 分钟擅自离开公司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 5 分钟内不计,15 分钟以内扣款 5 元,15 分钟—60 分钟以内扣款 20 元,60分钟以上按 0。5 天事假计。(迟到超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计)2。2 旷工:未经事前请假或假满未经书面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60 分钟,视为旷工。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不到岗超过 60 分钟按旷工半天计。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当月旷工连续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六日者,属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为员工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日起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保留追究员工其它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店长负责每月考勤管理)3、行为法律规范3。1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保持工作服的洁净及讲究仪表仪容和个人卫生.违反上述规定扣发当月工资 50 元/次.3.2 员工对待客人需求,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话和脏话,严禁顶撞顾客,违反一次扣款 100 元。3.3 工作时间不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及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严禁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利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等,违反一次扣款 100 元。3。4 所有员工不得领小孩到岗,非本店人员及外场人员均不准进入吧台操作间,违反一次扣款 100 元.3。5 不准将本店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违反一次扣款 100 元,并处以书面警告。3。6 员工不得故意损坏公司形象和名声,如有查实直接予以开除, 未经许可禁止将公司机密透露给非公司人员,携带机密资料离开公司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开除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7 吧台内员工按规定操作设备,并做好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3.8 禁止在店内销售私人物品,禁止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禁止多收或少收。若有查实,直接予以辞退。3。9 员工多次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或给本店造成损失者,以及有以下行为者:擅自挪用公司公款作为私用、提供虚假资料、做假账欺骗公司者,将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