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川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1、学校、班级、老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常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法律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如有违反,造成损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损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老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老师相互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确批判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上下学,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接送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
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 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 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
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