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制度一、主要形式和任务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主持,分管局长和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
局长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秘书记录
讨论事项:1、讨论贯彻上级文件的意见、措施,审定重要请示报告
2、讨论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
3、讨论法规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规定
4、讨论确定各类经费的安排使用和重要活动事项
5、听取各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
6、讨论确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7、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进展计划
8、讨论确定领导分工、机构改革、干部人事调整等工作
9、其他重要事项
对一般性业务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可随时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决定
二、会议的组织安排1、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2、各处室、事业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讨论和充分准备,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内容涉及有关处室、事业单位的要在会前协商一致,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要在会上将分歧如实汇报
凡事未经协商征得意见的,不予提交
3、各处室、单位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议题,应提前向办公室提交《会议议题报告单》,内容包括:(1)议题;(2)协调情况;(3)需列席的处室、单位;(4)讨论讨论的有关材料;(5)开会时间的建议
办公室在征求意见后作出安排,一般提前一天或半天下达会议通知
4、向会议汇报,要整理出汇报提纲或专门材料,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
分管领导要对议题提出主导意见,最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长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集中,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情况以及不公开的决定事项,与会者要注意保密
会议做出的正式决定,以文件或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1、各处室、事业单位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落实
不同意见可保留,但必须仔细执行会议决定,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
若因延误时间给工作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