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间 合 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络人:职称:电话:分机:传真:电邮: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络人:职称:电话:分机:传真:电邮: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第 1 条 委托事项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 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第 2 条 乙方权责2.1 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加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2.2 项目前期,乙方应仔细分析讨论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 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 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 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 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酬劳.2.4 在项目初步磋商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