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文件鲁安管协字〔2024〕4 号关于公布《山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试行)》的通知各安全评价机构:为促进我省安全评价工作的健康进展,使安全评价工作更好地为政府监管和企业服务,保障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权益,应社会各界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邀请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山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试行)》
经反复征求各界意见,现予公布,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山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试行)一、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投资规模(亿元)安全预评价费(万元)0
03 及以下1-30
1)3-60
5)6-100
5-2(含 2)10-202-10(含 10)20—3010-20(含 20)30—4520-30(含 30)45—6030—50(含 50)60—8050—100(含 100)80—11100 以上双方协商二、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鉴于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工作量高于预评价,验收评价收费在预评价收费标准基础上乘以 1
三、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参照同行业、同等规模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收费标准基础上乘以系数 1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项目类别规模(储量、经营储存场地面积)安全评价费(万元)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联合站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联站三级站0
3油库五级库1四级库2三级库3二级库4一级库≥5危险化学品仓储、批发仓储面积小于 550 平方米0
5550 平方米≤仓储面积为≤9000平方米1
5仓储面积大于 9000 平方米≥2
5罐区储存按储量参照同规模油库执行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农药网点0
3无备货库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