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管理制度 按照《七星关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行方案》的规定,为保证我区继教工程的顺利开展,准时完毕“十二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分级管理制度我区继教工程在省、市领导下,分区、乡(镇)、校三级管理和教师自我管理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根据省、市“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行意见,制定区级实行方案、培训规划、管理制度
抓好区、乡、校的三级管理工作
准时选派教师参与市级以上培训,组织实行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开展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一般教师区级培训,对各乡(镇)、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区直属学校负责建立和健全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贯彻专人负责
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制定对应的“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行方案,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管理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
根据区的安排,及时选派教师参与上级培训,组织开展乡(镇)级延伸培训
乡(镇)、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平常事务工作,定期对所属乡(镇)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
并上报工作简报
学校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阵地,学校校长是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者、参与者、组织者和实行者,是第一负责人
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要制定校级培训规划、年度实行计划和管理考核制度
指导教师制定个人达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行
在工作中应善于研究、指导和处理培训中的多种问题
在培训中身先士卒,起模范带头作用
按规定拨出培训经费,保证继续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区局、各乡(镇)要把校长抓教师培训工作状况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纳入校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