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窗口法律规范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便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实行百分制.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进驻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二、内容与标准第三条服务行为。要求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服饰干净、言语文明、态度和气、服务优良。1、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统一、整齐着装。不按规定统一着装或着装不法律规范的,每人次扣 5 分;不按规定佩带工作号牌的,每人次扣 5 分;工作区内不得晾晒、悬挂服装、包等杂物,违犯的每人次扣 5 分 ;2、提倡使用普通话,要求语言沟通文明、简洁、清楚。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违犯的每人次扣 2 分;3、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咨询不予答复的,每人次扣 5 分;4、对待服务对象不急、不吵、不恼、不怒、有理、有节.有冷落、刁难、训斥和卑视服务对象的,每人次扣 10 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打架现象的,每人次扣 20 分;第四条 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纪律观念强,服从“中心"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1、实行全体工作人员一日四次上下班指纹考勤制。个别因特别原因难以录入指纹的,可以设定考勤密码,实行视频+密码考勤。迟到、早退(不超过半小时)的,每人次扣 2分.(指纹输入有效时间为:上午上班 7:30--8:30,上午下班 11:50-—12:10;下午上班 12:40—-13:00,下午下班 17:00—-17:30)2、“中心”每天安排至少两次不定时查岗。根据工作需要,可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工作纪律、仪容仪表等实行全天候监控,随时调看和查询信息.3、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空岗(30 分钟内不能返回岗位),违犯的每人次扣 5 分;4、旷工半天扣 10 分。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擅自离岗(空岗)超过 1 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每旷工 1 天扣 20 分;5、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 5 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 2 分;6、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违犯的,除按上级规定处理外,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通报批判;7、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内串岗聊天,违犯的,除按上级规定处理外,每人次扣 20 分;8、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停止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需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