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的各类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建设总体要求第三条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造价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力
(一)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公司推行工程建设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鼓舞工程项目根据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管理,推广应用 P6等先进的工程管理软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法律规范职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投资者的财产安全
仔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实现可持续进展
(三)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当质量与工期、成本、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鼓舞在工程中推广采纳成熟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四)工期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工期控制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工期目标要科学合理,批准下达的工期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不准推迟,也不提倡盲目赶工期
(五)造价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造价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造价要低于所在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应贯穿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移交的全过程
通过控制设计标准,鼓舞设计优化,法律规范招标采购,强化合同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预定造价目标
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职责:(一)根据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