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滞后的原因及对策一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建设方办理付款,原来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而实际的情况却是,有不少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长时间内迟迟未来结算,导致财务部门长期挂账
从财务的角度看,本该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或者计入管理费用的非生产性维修费用无法及时计提入账,造成利润不实,严重影响了报表的真实性,损坏了企业形象
可见,工程结算在整个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
从常理上说,没有人做完工程不要钱的,施工方应该急于办理结算才对
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 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控制不严
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都有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合同签订后开工付至40%备料款,工程完工时原则上付款不超过 80%,余款竣工后才结清
实际工作中由于建设方经办人员对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与施工方存在人情关系等原因,在该环节上没有做到有效控制,导致工程款的支付大大超过了合同的约定范围,几乎付清了全部款项
例如: 100多万的工程,尾款只剩几千元未结,而施工方为了拖延交税,往往都是在结算时才开出全部工程款的正式发票,这就意味着:施工方在结算时虽能拿到几千元的工程尾款却要交付几万元的税款
于是,就形成了施工方递交工程结算书一拖再拖的怪现象
二、 不重视工程结算,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建设单位的一把手通常都是学建筑专业的,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在企业管理方面能力却相对薄弱
常常只重视抓工程进度、质量,认为工程交付使用后该工程就完结了,忽视了工程结算,缺乏对整个项目的全盘管理,没有认识到,一个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结算完毕才能算是真正结束
另外,单位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强调本位、欠缺沟通
常常是项目开工、竣工及施工情况只有工程主管部门知道,财务部门对项目进度关注不够也无法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导致项目完工了也无法督促结算
三、 结算资料编制不完整不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