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质量奖惩条例为严格公司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增加顾客满意度和满足持续改进的需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工程设计质量事故界定和处理办法》(SHSG-048—2024)和公司有关制度,结合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 各专业室应每月组织不少于 1 次技术质量学习和讨论,学习要有记录,应有人员签到。技术质量部应定期组织抽查,凡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的,每缺少一次,扣责任部室质量奖每人 50 元。第二条 发生质量问题后,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仔细做好质量剖析,及时实行纠正措施,使本部门员工今后不再重犯同类错误。凡未按规定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的,扣责任部门负责人 200~300 元.第三条 全体员工都应仔细执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程序和规定,违者处罚如下:1、不执行工作程序和规定,大型项目发现一处工序不到位的扣质量奖 200~300 元,小型项目发现一处工序不到位的扣质量奖 100~200 元。2、不执行专业分工和互提条件规定,在专业分工上不服从技术质量部或相关部门的裁定,推诿或越权设计,造成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的,每次扣质量奖 100~300 元.3、设计文件和委托资料不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和图纸格式(含图纸尺寸、边框尺寸、图面布置、字体线型、角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图号等),每张扣 50 元;委托资料签署不全每一份扣接收、委托专业质量奖各 50 元。4、设计文件不按规定签署、会签,发现一般项目扣质量奖100 元/项,重要项目扣 300~500 元/项,造成质量后果的,加倍扣罚。5、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达不到法律规范要求,视后果影响扣质量奖 100~1000 元。6、引用过时的标准法律规范,内部查出的,每条扣责任人30 元;外部查出的,每条扣责任人 50 元。7、设计文件存档(大型项目六大件:设计合同或委托书、开工报告、工程设计项目技术统一规定、计算书、各专业互提资料、设计验证记录;小型项目四大件:设计合同或委托书、各专业互提资料、计算书、设计验证记录)每缺一件,扣质量奖100~300 元,其中计算书不执行《工程设计计算书管理规定》加倍处罚.8、项目电子文档和电子文件跟踪表应与设计文件同步存档,不存档不发项目奖。9、服务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质量奖 200~1000 元.10、在公司管理体系内审、外审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和实行纠正措施并关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