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工程车(车牌号:)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间为,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标准及保证金1
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元/月
支付方式即时间:乙方承诺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月的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
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
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需按时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
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管理费用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1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 2 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 60 日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在合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