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GCB-9—004[REV
0]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页 次1/12文件编号制订部门工程部发行日期版 本1
0拟 定审 核批 准一.目的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所称工程项目实施,是指工程项目投标与签订合同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应遵循的有关工作步骤
1 工程部经理负责工程总体把关和质量监督,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运行中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2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策划、施工实行全过程负责,控制施工质量和进度,并保证施工安全,直到工程项目完全竣工验收
3 工程的实施由工程部负责
4 市场部负责工程设备和施工工具的采购,保证设备和工具质量优质
5 财务部负责对整个工程的预算、决算,并审核整个工程的工程量
四.内容4.1、工程项目组织结构第 1 条 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采纳项目负责制,即由公司批准确定一名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在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协调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关系,负责工程施工或技术开发的现场管理,对项目配置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统一调配,控制项目成本,保证建设安全、建设质量和如期完成
第 2 条 项目经理接受任命后,必须与项目前期小组进行交接,并和用户项目组协调,制订出可行的项目策划书
根据工程的情况,由项目经理提名,部门经理批准项目工程参加人员组成项目组,任务组可以由一名或多名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也可以作为工程参加人员
第 3 条 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确定项目操作程序;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确定项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图;确定项目所需的资源和预算;识别、估量项目风险并制定应急计划;实施有效的人、财、物管理与控制;管理变更控制过程;定期汇报项目状态,整理有关资料;第 4 条 项目参加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