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一、工作范围工程部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以及工程成本控制工作。二、工作关系1、与监理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应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必须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常驻机构、配备与工程阶段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应定期和不定期向公司范汇报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验收等监理工作情况,每月向工程部定期提交监理月报,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事情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报告,经同意确认后,才能执行,工程部有义务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公司另有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毫无保留的告知监理单位,工程部实施对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工作进行协同及管理。2、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单位应按所签订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合同,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全部设计技术责任,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履行设计职责和义务,委派专业设计人员,常常到项目了解工程情况和指导工程施工,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加对工程地基、隐蔽、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验收、签署设计意见。根据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经工程部同意认为有必要对设计进行核定修改的问题,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经复核确认可行后,应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3、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公司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商施工后,承包商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检查.施工单位应按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施工合理化提议,有义务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配合营销的需要,汇报工程施工过程情况,施工单位应按时提交施工工程量报表,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进度月报和质量通报。工程部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承包商制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受理、审查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4、与质监站的关系:工程部应保持与质监站的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质监站参加工程地基、隐蔽工程、基础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体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三、工作控制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机构总监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核准,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