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法律规范了公司的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校验及报废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生产、检验用工艺装备的控制管理
1 技术科负责生产、检验用工艺装备的设计
2 生产科负责工艺装备的归口管理
负责组织工艺装备的制造、修理与报废等管理工作
3 质检科负责对各类工艺装备的检验及定期校验
4工作程序4
1 工艺装备设计4
1 工艺装备设计的依据:a)产品设计图样;b)工艺规程;c)有关工艺装备设计的技术标准等
2 工艺装备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a)采纳成熟的设计方案,使工艺装备设计具有继承性;b)尽可能采纳标准结构和标准件;c)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力求结构简单;d)保证具有较好的加工工艺性和装配工艺性;e)调整和操作方便,生产效率高,安全可靠等
3 工艺装备设计所输出的图样应准确无误,并应履行规定的审签手续
具体按Q/YXG1504
2/01—2024《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2 工艺装备制造4
1 生产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工艺装备投制计划,并与工艺装备制造单位签订工艺装备制造合同/协议
2 工艺装备在制造过程中,因设计修改或取消制造,由委托单位的生产科负责通知工艺装备制造单位
3 工艺装备检验4
1 工艺装备在加工完成后,检验科负责进行检验,合格后开具质量证明文件
2 对不具备检验手段的检验项目,由检验人员负责委托计量部门测量
4 外购工艺装备4
1 生产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工艺装备外购计划,外购工艺装备由采购人员按要求完成
2 外购工艺装备采购回来后,采购人员及时向使用单位检验科提出检测申请
3 检验部门按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验科不具备检测手段的项目可委托计量部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