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 业 ) 工 资 集 体 协 议 合 同 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码:注册地址:职工人数:甲方(用人单位)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族别: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 用人单位工会名称):乙方(工会) 首席代表:工会主席姓名:性别:族别: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企业代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身 份 证 号 码12345职工代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身 份 证 号 码12345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24]164 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一)企业生产正常情况下,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
( 二)平常加班,工资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的1
5 倍;双休日加班工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的2 倍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的3 倍发放
( 三)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 四)计件工资:( 五)工资支付时间: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 六)其它:第三条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所招用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约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主动提出修订或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