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系列讨论报告之一金融风险监管框架进展中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演变与趋势巴曙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讨论中心博士后讨论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教授)考察金融风险监管框架的演变轨迹和进展趋势,可以有不同的角度
其中,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监管原则为分析的切入点,是一个相对简便的方式
本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的发布为出发点,探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演变的基本轨迹、推动这些演变的基本力量以及由此体现出全球金融风险监管框架的演变趋势,进而分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体现的金融风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2001 年 1 月 16 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这份新的资本协议框架是以 1999 年 6 月该委员会提出的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为基础修订的,它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即将在全球银行业推行的新的资本充足协议的基本原则
尽管这个重要的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求了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并且还打算在 2024 年正式实施但是,基于这个新的框架协议对于全球金融业的深远影响和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巴塞尔委员会主动宣布推迟一年实施
尽管在当前征求意见的阶段,这个新的资本协议框架还会有不同程度的修订,但是,其基本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框架则会保持一致性
1988 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曾被认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
最新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则可以说是当今国际金融环境下银行风险管理的又一国际范本,其最终形成和实施必定会对全球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产生至今已经有过三个版本
新版本与最初版本相比,可以清楚地反映出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
一 全球金融风险监管框架演变的现实推动力 2001 年的新资本协议草案较之 1988 年的巴塞尔协议更为复杂、全面,这实际上是金融市场进展的客观反映,也满足了银行界对于风险更敏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