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成都市建筑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买方(甲方):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卖方(乙方): 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成都市建筑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买方(甲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卖方(乙方):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汇融生活广场 4#楼2.工程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3.建设单位:四川龙旺置业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6
建设面积:58554
结构形式:框剪8
施工许可证号:510109000332283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货物名称生产厂家等级强度计划数量价格(元/吨)干混抹灰砂浆DPCQ300备注:1
以上价格为到站包干价格,数量按实际签收量
货物质量执行标准:普通干混砂浆根据 DB51/T5060—2024 《预拌砂浆生产与 应用技术规程》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 , 则应根据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包装标准: 散装
供应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乙方根据甲方供应计划备货;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根据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甲方连续15 日未要货的,乙方有权视同甲方供应完毕
第三条 付款方式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1)按进度付款:施工进度完成地下室至 16 层为第一次付款时间,支付地下室至 16 层供货货款的 80%
施工完 17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