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公司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明确一名副职领导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实施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3、公司项目管理处是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4 人
4、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2)1~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3 人;(3)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并设置安全主管及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1、每年年初签订公司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
2、公司每年初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实施情况,表彰先进,并部署新的一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可与质量管理工作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坚持和完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安全员每天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公司每月检查,并将检查纪要报公司领导;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并复查整改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
6、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坚持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和三级(分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制度
抓好安全员、特别工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