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
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 5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 5
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
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5
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法律规范、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根据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26元/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
1 本分册采纳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