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加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将甲方指定的废钢进行加工。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每月按时下达生产任务,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协助乙方抓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质量指导等各项管理工作; 2、甲方按时提供货源,为乙方完成加工任务制造条件; 3、甲方提供乙方生活所需的宿舍食堂及相关厨卫设备; 4、甲方提供乙方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并担任此类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与乙方无关. 5、甲方按月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加工质量、加工速度、卫生文明等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及员工,并做好安全卫生的教育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及现场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奖惩制度; 3、乙方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员工的生产工具、劳保用品、气割工具、气割气体、铁锹、扫把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员工的伙食、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生产的成品质量负全责,对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成品进行的另外加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负全责.三、对乙方工作任务的要求1、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废钢进行 100%的分选加工工作;2、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废钢中的垃圾分离,并确保生产区的卫生;3、根据甲方要求,4mm 以上炉料加工长度不超过 40mm;4、有色金属 100%回收,甲方给予乙方壹元/每斤奖励; 5、原料平均库存周期小于 7 天;6、以上 1—5 项每月检测一次,每项每次不达标罚款 500 元。四、加工费结算标准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废钢根据甲方的质量标准分选加工好以后,根据乙方公开招标的价格即 45 元/吨(气割、剪切),已切割好直接剪切废钢以每吨 30 元计算,乙方根据每月的实际吨位开具发票与甲方结算。五、其它约定 1、以上加工费用结算标准如因甲方的加工标准变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若乙方发生下列不符合甲方加工要求的情况:(1)乙方未按时完成月加工量的(月加工量为甲方本年度计划收购总量 10 万吨的约平均数);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未进行 100%分选的;(3)由于乙方人员不到位生产任务未完成而影响甲方正常销售的;以上情况经甲方核查属实,甲方将酌情对乙方进行考核,罚金在加工结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