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及各项目部在生产、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生产、生活中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采纳 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0 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法律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质、氧气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
四、管理职责1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综合生产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负责对各项目部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控制、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
五、工作程序做好全体员工及劳务队伍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部可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向全体员工普及国家消防管理条例相关知识,并以安全交底的形式向现场劳务队伍进行安全交底,提高全员防范意识
落实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①
公司分管领导为公司防火、防爆安全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责任人
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管理目标要求与各项目部签定管理目标责任书
实施监督检查①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每季度一次,由综合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将有关信息汇报公司主管领导,综合生产部负责将检查结果向受检项目部反馈
各受检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①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