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品建设集团西城金街项目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纳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法律规范,字迹(符号)清楚,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