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总交底及管理制度 一、 安全资料 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将单位资质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将审查合格的资质报一份给总包备案;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电工、质检员等管理人员,安全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入场后对所来人员(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填报所有人员的三级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卡、名字、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操作等级证复印件,留总包方备案
如发现乙方有漏报、错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100 元/人),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2、分包单位承包内容中如有特别工种的人员,应将该技术工人的特别工种操作证原件(查阅)、复印件(留存备案)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200 元/人),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3、分包单位进场后,将所属人员的保险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 1000 元),并责令分包单位立即购买所属人员的保险;若是拒不购买的,总包单位将不准予其进场施工,不予接水接电、使用机械设备等
二、 安全教育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
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于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报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和特别工种未持证上岗的人员,总包单位将视其非施工场地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