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华丹·国坛酒庄旅游综合体项目重庆宏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要点及标准编制单位:编 制 人:编制日期: 一、标准说明:1、 本管理要求及标准适用中华华丹·国坛酒庄旅游综合体项目部各项目,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本标准为管理行性标准,未尽事及技术要求严格根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法律规范、法律法规执行
二、标准内容:1、第一部分—--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及奖罚原则;2、第二部分-—-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要求
第一部分 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及奖罚原则 (甲方指总承包方,乙方指分包方)1、乙方不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
在施工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或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除乙方应立即修正整改外,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乙方应向甲方付 100 元~500 元罚金
2、乙方施工中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自检后,经甲方、监理、管理部和建设方复查,发现还有分项、分部工程未能达到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4)及有关施工验收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请立即整改,假如整改还不合格的,除继续整改外,每发生一次处乙方罚金 200~500 元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被检查发现,每发生一次,除立即整改外 ,处乙方罚金 200 元
4、单位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共同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4)及有关施工法律规范验收,和甲方质量标准检查验收,未一次验收达到合格,罚款500 元
5、乙方应高度尊重监理、管理部、项目部等单位履行职责,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监理监督、管理部 、项目部等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