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 设 工 程 施 工项目管理合同甲方:乙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合同甲方:乙方: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和甲方文件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管理合同
第一条、管理方式及依据: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派乙方进行全面管理,按本合同要求,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协议、约定等及甲方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内容:一、乙方应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所有涉及与该工程有关的协议、文件、通知等内容要求,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各项管理职能
二、管理工程的主要概况:1、建设单位:2、工程名称:3、工程内容:4、施工管理范围:5、开竣工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6、质量等级:7、工程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元)
第三条、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管理目标及奖罚:一、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管理工作后,应确保甲方获得该工程建设单位最终结算总造价%的利润,该利润不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定额管理费、投标管理费(包含代理费、标书费、交易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二级建委管理费及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等;并负责工程款的清收
如乙方完成该管理目标,并将该工程所发生的劳务费、租赁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付清后,剩余工程利润由甲方全部奖励给乙方;如乙方完不成该管理目标,乙方除承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外,还必须承担该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罚款
二、对于乙方管理的垫资工程,其工程施工垫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筹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乙方需向甲方借款,甲方视资金状况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取利息
如因乙方资金不到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