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一)、建筑许可1、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由建设单位申请。2、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 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2、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应当根据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3、总承包与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对总承包负责,分包和总承包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单位全部转包或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三)、建筑工程监理: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二、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3、合同的构成:总则、分则、附则.三、招标投标法1、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招标文件要修改或澄清的,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日 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接收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 。3、投标人少于 3 个 的,重新招标。4、联合体投标:按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开标:招标人主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二、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一)、造价工程师1、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 4 年,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30 天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 4 年。(二)、造价员:1、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2、证书 3 年 校验一次,每三年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30 小时 。3、验证不合格或注销:无工作业绩;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