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租 赁 合 同二 0 一二年 月日集体土地建设厢地使用权租赁台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XX 市 XX 镇人民政府承租方(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使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出租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须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土地使用证号为 /,面积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出租土地用途为工业,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 XX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依据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办理用途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每年 l 2 月 30 目前向甲方和国土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交甲方的年租金标准为 3 元/平方米,年租金为¥元;交国土管理部门的年租金标准为/元/平方米,年租金为/元
逾期不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15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应付土地使用权租金总额的 30%,共计人民币¥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租金
第七条 乙方凭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依法申请办理主地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并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乙方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登记
乙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宗地:必须在期满 30 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重新签订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