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合作供应商信息管理及评价方案1、总则1
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类、技术咨询类、设备材料采购等业务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2 集团基建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库,供应商库根据业务类型分行业、专业实行分类管理
3 供应商管理实行“严格准入、量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4 邀请招标和比价活动中的供应商原则上必须在供应商库中进行选择
对于供应商库中未建立名录而必须从库外选择供应商的,必须在呈报相关文件时进行说明并经批准
5 集团基建管理部不参加具体项目的供应商选用,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授意项目组采纳具体供应商
2、供应商管理职责分工2
1 集团基建管理部负责建立、维护供应商信息库;供应商入库前的审核及供应商合作期满的定级评定工作
2 各公司负责项目供应商、零星工程供应商的推举
3、供应商分级3
1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2 战略供应商:每年一次考评,考评合格后签订战略供应商协议
按规定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3
3 优质供应商:能够带资合作或拥有垫资能力,不因此拖延工期及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合交工移交;与集团有 2 年(或 3 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史,能够根据合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4 合格供应商: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与集团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价较好的供应商
5 不合格供应商: 在与集团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审批后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