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弱电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建设单位:XXXXXX施工单位:XXXXXX签订日期:2024 年月日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发包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 XXXXX 大厦弱电智能化工程 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XXXXXX 弱电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
3、承包范围:楼宇对讲系统、电视电话系统、通信系统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包各类材料设备检验、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维护、包风险、包保险、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及各种税费等本工程的应有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工期:2
1、总工期乙方服从总包的总体管理和进度计划,保证甲方在交房前开通,系统设备经调试后正常运行
2、竣工日期以双方对本工程验收合格为准
3、除以下原因外,乙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所要求的事项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甲方要求而增加或变更工程内容达 5%以上时,双方应当协商顺延工期事宜
(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交付乙方施工场地的;(3)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三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应当进行顺延
如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无故拖延,不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逾期十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