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法律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养;( 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同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二)、 注册:( 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 )、调查合格后, 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 “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 接受有关教育 , 培训;( 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 )、提出请求 ,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 )、向本队推举优秀会员;( 5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给予的其它权利。(二)、队员基本义务:( 1 )、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 )、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酬劳;( 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仔细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四)、仔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