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身份证号:居住地址:乙方:身份证号:居住地址:鉴于,甲方为赤峰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敖汉旗分公司,即敖汉中通速递分公司的投资负责人,现在甲方同意将经营权、店面租凭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等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1、甲方将其所持快递公司经营权以及相关手续、快递公司内资产等,以共计人民币五十拾伍万元(小写:55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相关资产详见资产转移清单
2、乙方支付甲方转让款的方式:1)双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后,乙方支付五十五拾万元(小写:550000 元)给甲方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快递公司所有相关手续过户到乙方名下
二、甲方保证对该快递公司转让给乙方的经营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快递公司没有任何债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快递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该店后期经营的利润,承担全部后期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经营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接收该快递公司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支付转让款的 5%作为违约金陪偿给乙方
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付清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经营范围 敖汉旗新惠镇内和其他未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