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仔细监督检查;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仔细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2、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6、分包队伍不向总包单位提供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的,处罚 300 元/次。7、分包队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处罚 500 元/次。8、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检查的,处罚 500 元/次。9、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 1 人处罚 100 元。10、分包队伍若触犯其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