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目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患者十大患者安全目标,进一步保障医疗、护理安全,为此特制定此规定
一、医院、科室加强全员的相关患者安全目标的制度、流程、措施的学习、培训
并做好科内督查
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科室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措施
三、具体目标及措施: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进一步落实各项诊疗活动的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都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保证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完善关键流程识别措施,即在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患者识别准确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制度,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辩识病人的一种手段
目标二:严格执行在特别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点电话知的医嘱
只有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的特别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在执行时实施双重检查
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或者由危险值信息系统提示的患者“危险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法律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医师在接到危险值提示后及时进行处置并记录
目标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流程,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1 建立与实施手术前确认制度与程序,有交接核查表,以确认手术必须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别用药等)均以备妥
2 建立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的制度与法律规范,并主动邀请患者参加认定,避开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